中華民國聽力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紀錄
(一)會議開始。(二)主席致詞。
(三)來賓致詞。
(四)報告事項。
(五)發起人會議討論提案:
1.案由:推選籌備委員,組織籌備會案。
說明:由發起人互推籌備委員七人以上,負責辦理籌備事宜。
決議:由陳美珠、林秀茵、郭哲嘉、林于琪、李國玲、張宸瑋、黃 文杰等七人擔任籌備委員,組織籌備會。林克寰為列席人員。
2.案由: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案。
說明:由籌備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負責召集會議,對外行文 等事項。
決議:由陳美珠擔任籌備會主任委員。
(六)第一次籌備會議討論提案:
1.案由:審查章程草案。
說明:章程草案須由籌備會議審查後提大會通過。
決議:經會議逐字討論審查,通過章程草案。
2.案由:決定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
說明:籌備期間擬擇定適當處所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聘請義 務工作人員處理日常事務。
決議:由桃園市聽力師公會聯絡處[333-05桃園市龜山區復興街5號]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復健大樓一樓 聽力中心)為籌備期間 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聯絡電話:0905-503-230。
3.案由:決定會員入會申請手續、申請書格式,並公開徵求會員。
說明:會員入會申請書格式如後附:
決議:通過,如附件一、附件二。
4.案由:籌備期間經費之收繳及籌墊案。
說明:籌備期間所需經費項目主要有印刷費(開會通知、紀錄、議 程、出席證件、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手冊、選票等之印製)、 郵電費、會議費、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場佈置費、文具 費、人員車馬費等。
決議:委請各公會分擔自行支付。
5.案由:第二次籌備會議時間地點案。
說明:訂定第二次籌備會議時間地點。
決議: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0日 上午11時 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南屯路二段342號 LUSSO 路索餐廳
(七)臨時動議。
1.案由:出席中華民國驗光生公會全國聯合會聯誼案。
說明:推派參與出席代表人員。
決議:由陳美珠、林秀茵、郭哲嘉等三人代表出席。
(八)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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