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107聽力損失學生調頻輔具研習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7/6/12 止,報名方式:E-mail或傳真報名
一、 緣由:教育部委託高雄師範大學執行大專校院聽力損失學生教育輔具(調頻系統)之評估,為協助臨床聽力檢查人員與學校系統相關人員熟悉作業流程,特在北區與南區各舉辦一場為期兩天之研習會。
二、目的:
(一)促進與會者對聽力損失學生輔具評估流程之熟悉、提昇聽力損失學生輔具評估之專業知能(助聽器評估方式、調頻系統類型)及了解輔具評估之相關問題。
(二)建立輔具評估名單並荐送教育部,做為本年度與下年度高中職與大專校院聽力損失學生輔具評估之聽力師參考名單。
三、對象:
(一) 已有證照之聽力師。
(二) 聽語系所在學學生。
(三) 高中職/大專校院之資源教室/輔導室老師與特教學校之聽障就近輔導員。
四、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教系聽力學與語言治療碩士班
五、報名資格與參加日數:於醫療單位或教育機構從事聽力師業務者,或有聽力師證書且正就讀聽語系所之在學學生。
(一) 參加2天之研習資格:
1. 未曾參與研習,願意協助調頻輔具之評估者。
2. 曾列名在聽力師建議名單中,且願意繼續協助調頻輔具之評估,但3年(含)以上未評估者(即105-106年未曾評估者,需參與2天之研習)。
(二) 只參與第2天下午之研習資格:
1. 曾列名在聽力師建議名單中,即105-106年以後曾參加考試並通過者。
2. 105年之前參加研習通過考試且105-107年內(含)曾評估者。
3. 105-106年皆未曾做過評估,但其中一年曾參與2天研習者。
六、證明文件
1.聽力師:請附服務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如:單位在證明、識別證或聽力師資格證書)。
2.在學學生:請附聽力師證書。